| 2025年惠州中学公开遴选校外医疗机构合作单位共建校医室项目询价公告 | ||||||||
| 2025-08-04 07:35: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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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州中学工作安排,现对惠州中学公开遴选校外医疗机构合作单位共建校医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免缴证明。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具备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开设有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室的医疗机构。(自行承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方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址查询结果完整截图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业务章),密封; 2.逾期或不按照询价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有效报价,按低价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备注:报价单应注明报名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提供一正本二副本(正本需加盖公章),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口加盖骑缝章提交,报名资料格式自拟。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8日 17:30截止。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惠泽大道11号惠州中学总务处。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中学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惠泽大道11号惠州中学总务处 联系人: 林老师 电话: 0752-2020955 惠州中学
2025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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